(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并列为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三级安全检查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每半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凭证。
(二)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要负总责。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责任落实到人。确保队伍配齐、人员到位、设施设备齐全。
(三)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操作规程及其它技术规范,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任务》要点和工作措施,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长效机制,保障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及持续运行,加大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
(四)依照“谁的隐患谁整改”的原则,认真抓好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各类危险监控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对本单位内的重特大事故隐患进行普查、登记、建档,并及时进行整改,隐患整改完毕后要有完整的报告。
(五)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并抓好宣传培训工作,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安全氛围,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技能培训及消防安全演练,并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六)按照“四个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干部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同类事故的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严肃查处各类重大事故。对发生的事故要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结案,结案率达100%,重特大事故应按要求及时向甲方书面报告。
(七)认真完成好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及集团公司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